录取原则
1) 按国家教育部、生源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 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
3) 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 同等条件下志愿优先。
5) 考生到校后,在不跨大类情况下可按本人意愿调整专业。
6) 外语语种不限。 7) 美术类专业:专业合格及文化成绩上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自治区)美术联考(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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