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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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商科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3448),坐落在素有塞北江南之称的旅游文化名城——牡丹江市。学院自1958年成立以来,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历程,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商科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综合发展的高等院校。多年来,学院以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为原则,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实现了科学、协调地跨越式发展。
    二、录取规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学院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进档考生按照实际考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5、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
    6、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按英语、俄语、日语安排教学。
    三、学费标准
    1、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室内设计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6000元/年。
    2、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金融保险、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5500元/年。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圣林街333号   邮编:157011   网址: www.hljszy.cn         电话:0453-6575122  6573567  传真:0453-6573567   E-mail:hljsyzy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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