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4/2 13:49:0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著名高校,也是由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工程院共同建设的高校。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成立于2006年,学院下设网络传播艺术设计系、动画艺术系、插画艺术系及数字媒体艺术研究中心。学院自2007年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

  北航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坚持“小而精”的办学方针,致力于精特色、精环境、精师资、精培养,努力把握信息时代的艺术设计发展趋势,注重以网络传播为实践载体的综合艺术设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努力构建艺术与设计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与教学平台;重视拓宽专业口径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重视兼具艺术素质与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一、招生专业、学制、学费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 ( 050408 )。专业培养方向:数字动画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050404)。

  招生计划:2011年面向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计划招生60名(其他省市无招生计划)。

  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学费:10000元/年(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自理)。

  本院专业教学分为两个阶段。综合专业基础教学阶段(前四个学期):主要专业基础课程有素描、色彩、摄影基础、中外美术史、设计艺术史、平面设计与动画艺术基础。专业教学阶段(后四个学期):学生自第五学期始主要依自己的兴趣与志向选择任一专业方向(数字动画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学习,主要专业方向课程有:综合绘画、插画与图画书创作、计算机绘画、网页设计、招贴设计、版式设计、DV拍摄与制作、二维及三维动画创作等课程。本专业还开设Internet与计算机导论、计算机硬件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计算机科学技术课程。

  我们加以选择与整合的具有新媒体传播特色的综合专业教育能有效地拓宽专业口径,使学生具备较宽广的适应能力,可以面对不同专业领域的工作选择和个人发展方向;可以从事影视动画、平面设计、综合绘画与图画书创作、插画与书籍设计及与网络传播有关的艺术设计工作;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读研(含出国留学)率达30%以上。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

  3.有一定美术基础,获得各省市美术统考合格证。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报名时间、地点、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静物素描,静物色彩,人物速写。

报考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逸夫科学馆(体育馆对面) 1月20日08:30—17:00
1月21日08:30—17:00
2011年1月22日
素描——上午  09:00—11:00
速写——上午  11:15—11:45
色彩——下午  13:30—15:30
2月22日08:30—17:00
2月23日08:30—17:00
2011年2月24日
素描——上午  09:00—11:00
速写——上午  11:15—11:45
色彩——下午  13:30—15:30
山东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潍坊市招生考试报名点) 2月24日08:30—17:00
2月25日08:30—17:00
2011年2月27日
素描——上午  09:00—11:00
速写——上午  11:15—11:45
色彩——下午  13:30—15:30

 

  四、北京考点报考程序与要求(山东考点按当地招办规定报考)

  1.专业初审:考生须交本人速写作品两张(不小于A4),作品背后须考生签名并注明考生身份证号码。经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报名表。

  2.考生持已填妥的报名表与本人一寸证件照一张报名,现场拍照、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填写本人高考考生号或艺术考号,同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报名考生需交本人证件照3张)。

  3.持身份证缴报名考试费180元。

  4.缴费后持收据领取准考证。

  5.报名后请了解考场安排与考场注意事项。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山东考生可任选考点参加考试,其他省市考生须在北京本校考点报考。

  2.考生可于2011年4月1日后登录北航招生信息网 ( http: //zsjyc.buaa.edu.cn/zsxx/news/ ) 查阅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成绩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不寄发成绩通知单)。请准确填写本人详细通讯地址,以免误投或延迟寄达。

  3.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数量约为招生计划的4倍。

  4.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简称文化考试)。

  5.考生可根据意愿任选专业培养方向,但不作为录取及确定专业的依据。分专业学习将于第4学期予以选择与确认。

  6.考试期间食宿自理。考生需自备四开画板,颜料及其它画具。

  六、录取

  1.录取批次: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者(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

  3.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本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省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4.根据各省市考生专业考试校考成绩(三科满分为600分、各科满分均为200分)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排序,依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各省市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文理科统一排序)。

  5.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办。

  6.凡第一志愿为本专业且专业考试名列前十位但因总分不够未被录取者,如有意2012年报考我院,可于2011年12月底以前提出2012年专业免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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