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校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1/4/15 16:28:00

 一、学院简介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专门人才为主的司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教育厅。学院前身为1984年建立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0 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分下沙、花坞两个校区。是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及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在办学过程中,学院坚持政治建校、警字立校、依法治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和谐促校的指导思想,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举,探索了一条以提升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为关键,走专业教学与行业服务一体化的具有中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特色的发展新路,大力推行以工学结合,实战强技,警魂铸人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学院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日益提升,保持了健康平稳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学院占地面积417亩,建筑面积15.06万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生近4000人;有教职工 442人,其中专任教师189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2.9%(其中正教授1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的占教师总数的58.2%,“双师”素质教师数占专业教师数的47.5%,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05名,有8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梯队”。开办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警务、社区矫正等19个高职专业。其中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7门,国家支持建设实训场所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学院还承担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浙江省监狱劳教系统等在职人员的培训任务,年培训人数1万人次以上。如今,学院已成为浙江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法院司法警察的培养培训基地、浙江省安全防范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安防协会师资培训中心。学院积极为打造“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不懈努力,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专业介绍
    (一)刑事执行专业,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政法委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专业,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专业,旨在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能够胜任刑务处理、狱政管理、监狱安全防范、罪犯教育等监狱工作岗位的一线管教警察。
    开设的课程主要有:监狱刑务处理实务、监狱文书制作与使用、狱政管理实务、监狱安全防范实务、监狱民警防卫与控制技能、罪犯劳动管理实务、罪犯教育实务、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车辆驾驶、擒拿技能、警用枪械、防暴与缉捕战术等实务课程和犯罪原因个案分析、刑事法律基础、监狱学基础理论、中国监狱简史、外国监狱概论等基础课程。
    (二)行政执行专业,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政法委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专科(高职)文化程度,掌握行政执行基础知识和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的能够胜任劳动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一线执法事务处理、劳教与戒毒管理、习艺劳动管理、教育矫治、安全防范等管教工作岗位的人民警察。
    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劳教与强戒执法事务处理实务、劳教与强戒人员教育实务、劳教与强戒管理实务、劳教与强戒人员习艺劳动管理实务、劳教与强戒场所安全防范实务等职业岗位核心能力课程和刑事法律基础、劳动教养基础理论、行政执行法律适用、吸毒行为与预防、犯罪原因个案分析、车辆驾驶、擒拿技能、警用枪械、防暴与缉捕战术等与职业素养紧密相关的课程组成。
    (三)社区矫正专业,是适应我国刑罚执行新趋势而开设的新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专科(高职)文化程度,政治坚定、品德高尚、文武兼备、内外双修,掌握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掌握社区矫正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胜任社区矫正、社区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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