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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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1/7/7 9:09:00

滨州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2011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凡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2011年高考前可在本省(区)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去年我院以山东省第一名的成绩入选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批准我院从2011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各科类计划数
收费标准
文史
理工
对口高职
小计
护理
30
30
100
160
50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30
20
80
5000元/年
会计电算化
30
30
20
80
4800元/年
工程造价
25
25
 
50
5000元/年
生物制药技术
20
20
 
40
5000元/年
数控技术
10
10
20
40
5000元/年
应用化工技术
25
25
 
50
5000元/年
  
170
170
160
500
 
    二、报名资格
    1.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或已参加2011年对口高职报名的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学校的毕业生(所报考专业应对应其所学专业)均可报名。
    2.考生需在其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证明。
    3.根据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院校。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缴费
    1.考生请于4月20日—5月2日登录我院招生网站(zs.bzpt.edu.cn)报名,待山东省考试院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 5月4日-5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滨州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在5月6日8:00---18:00携带以下证件到我院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复印件以A4纸格式)。
    ①报名信息表:《滨州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2011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③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报名测试费:各专业均为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测试费后领取准考证;5月6日下午15:00起考生凭准考证查看考场。
        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四、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办法及安排
    1.考试内容分为综合考试及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
综合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考生使用同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采取分专业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每位考生测试时间5分钟,分值为150分。
    2.考试时间:
    5月7日上午9:00-11:00  综合考试(笔试)
    5月7日下午13:00开始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3.考试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普通高中考生(文史、理工类)按综合考试成绩占7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学校毕业生按综合考试成绩占3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五、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5月11—15日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4.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5.5月15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6.依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2011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之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对口高职升学考试。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升学考试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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