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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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11/7/5 9:47:00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经济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年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60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6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3人,教学仪器设备原值9959.25万元,图书78.7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工学

080201

冶金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901

测绘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101

采矿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

4

工学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学

理学 

081001

环境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102

制药工程

4

工学

工学

110203

会计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502

档案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文学 

050102

汉语言

4

文学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

4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

4

文学

文学

040105

小学教育

4

教育学

教育学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80303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3

 

 

520110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58020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50102

冶金技术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3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540302

金属矿开采技术

3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3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660112

文秘

3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690104

法律事务

3

 

 

510202

园林技术

3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抚困助学具体措施:
(1)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1600元/学年;二等奖:8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2)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 元;(4)白川奖学金:每年2000元;(4)宝钢奖学金:5000元/学年;(5)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分数)。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6、艺术类录取原则:(1)美术类专业课成绩除河北省、山西省美术类外,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河北省、山西省使用我校校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在达到该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2)音乐表演专业,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在达到该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该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0414-5861116,5861117
  网址: http://www.ln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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