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按照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教育部规定的2013年保送生条件、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愿意就读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均可),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我校保送生选拔。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
招生计划为我校2013年招生总计划的1%。
非外语类保送生可选报我校 2013年招生的所有专业,但选报我校提前批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的学生,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有关要求,详细规定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
外语类的保送生只能选择英语文学类专业。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程序
1.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24 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
2. 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4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4 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保送生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原件。
(2)考生自荐书(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志趣特长、人生规划、公益活动等。
(3)考生本人申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1名本校校长或教师推荐报考我校的推荐信(含推荐人联系电话)。
(6) 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领取准考证时验证)。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准予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
1.考试科目:数学、英语 、语文、综合面试
2.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3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予以公布)。
(二)考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三)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六、录取程序
(一)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二)录取。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至考生所在中学。
七、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推荐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 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保送资格。监督电话: 023-67258217。
八、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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