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空军将在沈阳市招收选拔女飞行学员。凡符合下列自荐条件的女性应届毕业生,可于2月28日之前在学籍所在毕业中学填写《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进行申报: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女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沈阳市正式户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文理科不限,外语限考英语、俄语),成绩预计达到辽宁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均在E形视力表5.0以上。
色觉:无色盲、色弱。
身高:165cm~178cm。
体重:46公斤以上,体型体态较适中。
具有下列疾病及病史等不符合报考条件:
肺结核、肝炎等传播性疾病。
风心病、消化道溃疡、肾炎等器质性疾病。
角膜屈光手术史及OK镜治疗。
精神病、癫痫等家族遗传性疾病及病史,昏迷史等。
空军招飞行局沈阳选拔中心联系电话:28840309 24280378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114招生网 – 天津招生考试网,天津高考政策,天津高校推荐,天津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