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从新疆自治区招办了解到,新疆自治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本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适时出台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高考报名的相关政策表明,高考报名仍限定为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同时,考生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就读3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3年的学籍档案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规定,2013年新疆高考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今年12月10日前结束,应该说,2013年新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仍须回原籍报名参加高考。
所谓随迁子女,是指因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工作,随同父母来到异地就读中小学而无当地户口的未成年子女。2005年以后,中国高考报名实行“学籍”和“户籍”双认证,导致大量无本地户籍的随迁子女无法在生活、学习多年的城市参加高考。
目前,新疆登记流动人口逾219万。截至2011年年底,乌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15885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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