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西藏启动实施城镇学前教育免费政策,加上之前西藏已实行农牧区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免费政策,标志着西藏全面实现了15年免费教育,即学前3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
西藏此次启动实施城镇学前教育免费政策范围及对象包括城镇幼儿园(含民办、其他部门办)在园幼儿,年生均免费标准达3600元。其中,包括保教费3000元,交通费350元,幼儿读物费100元,被褥折旧费、美工本费、水彩笔费、餐具费等杂费150元。
据测算,今秋有38000多名城镇在园幼儿享受到这一政策,免费教育资金将达6900多万元,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全额安排并按现行管理体制逐级下达到幼儿园。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人介绍,城镇学前免费教育的实施,意味着家长将孩子送到所有公办幼儿园,除按“家长自愿、据实收取”的原则负担孩子入园期间的伙食费和服装费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伙食费和服装费为代收费,其收取标准不得高于公办幼儿园的最高收费标准,即伙食费标准不得高于年生均2000元,服装费不得高于年生均160元。
从1985年开始,西藏在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农牧民子女还实行了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对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实行了同等标准的助学金制度和财政补助政策,到2011年秋季学期,已涵盖了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所有农牧民子女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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