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两年来,我国不断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1年,全年资助金额986.19亿元,受益学生7873.92万人次。
两年来,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新措施,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资助范围不断扩大:一是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由应届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此外,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和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断提高。
据统计,2011年,全国累计资助普通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873.92万人次,资助金额986.19亿元。其中,普通高校学生资助金额突破500亿元;普通高中资助金额达108.69亿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共资助1545.7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额达153.7亿元。
此外,全国共有1.3亿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受助学生比例87%;9100万名学生享受地方免费教科书,受助学生比例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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