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毕业申请:6月15—20日
毕业初审:6月17—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办理毕业初审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三、办理步骤:
1、考生须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可通过忘记密码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
2、通过“毕业管理”模块,选择毕业申请,申请前考生必须先确认本人的基本信息,如果有误,可通过 “考籍管理”模块里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进行修改。
3、确认信息无误后按要求提交申请并选择初审市(县)(惠州市初审县区:惠城区 1302、惠阳区 1303、博罗县 1322、惠东县1323 ),最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用A4规格的打印纸打印单页双面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注意该表正反面需打印在同一张纸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中背面的“本人简历”(《毕业生登记表》正面不能手写),并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在“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及有关材料到初审市(县)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
5、银行缴费(30元/证):
(一)由市考办向初审通过的考生开具缴款通知书。
(二)考生凭缴款通知书到惠州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各网点现金缴纳;有银联卡(必须是储蓄卡)的考生可在惠州市教育局服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
四、办理毕业初审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A4规格复印件):
办理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及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无《学历鉴定证明》则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详情请查阅《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由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考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无需提交《学历鉴定证明》。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办理毕业审核时需出示学校证明,可延迟至7月10日前提交《学历鉴定证明》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至省考办。
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申请A100701护理学(专科)、A100703中医护理学(专科)、A100704社区护理学(专科)、B10070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705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805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五、考生申办毕业初审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
1、以上办证程序仅限于在惠城区办理自考毕业初审,如需在其他县(区)办理自考毕业初审的考生,请与所属县(区)自考办联系(联系电话:惠阳区自考办—3826192、 博罗县自考办—6623534、 惠东县自考办—8822227)。
2、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3、市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是对考生毕业材料的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由省自考办进行最后的审核确认。
4、领取毕业证书时间为:2012年10月,具体信息请留意惠州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的通知(毕业证书需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
5、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可参照《办理学历证明须知》的规定向省考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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