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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实施方案

2011/4/1 15:29:00 114招生网天津站 【 】  

2011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省各级机关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2011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为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录用计划

  2011年全省各级机关拟考试录用公务员3705名。

  1、省直机关用于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划数不得低于省直机关录用总计划数的80%;

  2、市州(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州局)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

  3、县(市、区)以下机关录用2011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数不得低于县(市、区)以下机关录用总计划数的70%;

  4、乡镇机关用于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用于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的录用计划数不得低于所在县(市、区)乡镇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录用总计划数的10%,面向本县(市、区)进行招录;

  5、乡镇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比例不得低于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录用总计划数的10%不得设置专业等其他条件;

  6、县(市、区)以下机关可结合实际,拿出部分职位面向当地企事业单位或工人、农民招考,这部分职位报名资格条件中可增加本地户籍限制,其中报考乡镇机关的乡镇站、办、所(所长、主任)年龄可在40岁以下。该职位设置比例,省里不做统一规定。

  二、发布招录公告

  全省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有关招录信息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新闻媒体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www.jlgwy.net)上发布。

  三、网上报名

  4月7日8时30分至4月16日14时30分,考生(含2011年选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1时30分,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专业考试,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4月14日可改报其他职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缴费及确认

  4月7日8时30分至4月19日16时3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各确认工作结束。

  五、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及《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及《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只考《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部门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基础知识》。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六、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15日。具体安排为:

  8:20—9: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1:30 《综合知识》或《农村工作常识》

  (《街道工作常识》)

  13:00—15:00 《申论》

  15:40—16:40 《公安基础知识》、

  《监狱、劳教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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