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2012年中招加分政策出台。据了解,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去年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福州市今年新增了军人子女在中考中享受政策性加分的照顾规定,最高可享15分照顾。
【变化】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幅度较大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去年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福州市今年新增了军人子女在中考中享受政策性加分的照顾规定。
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对象: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加分分为两类: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认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享受加10分照顾。
驻国家确认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加15分照顾。
【其他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三类学生可以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规定。
一是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市级以上的劳模子女,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二是初中阶段省级电脑机器人竞赛三等奖以上的获得者。
三是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三好生。
加3分
五类学生享受加3分照顾。
一是初中阶段获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一、二、三等奖或2011年1月18日前获市级一等奖的考生。
二是初中阶段参加全国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文艺比赛(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集体一等奖和个人项目前三名获奖者;2011年1月18日前获市级以上举办的正式文艺(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比赛和美术、书法现场比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三是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单项竞赛个人第二至第五名或集体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限短、中长跑(含跨栏)、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举重、武术、游泳、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8项]。
四是户口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五是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
加5分
有两类学生可以享受加5分照顾。
一是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是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第一名的队员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2011年1月18日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必须提供二级运动员证书和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赛事获奖证书,仅限18项)的考生。
其他照顾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享受10分照顾。
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顾。
台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顾。
台湾户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福州二中台生班,享受10分照顾。
少数民族考生在城区学校就读的,享受3分照顾;在农村学校就读的,享受5分照顾;普高批第一志愿报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顾。
初中阶段被评为设区市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的考生,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享受3分照顾。
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学历教育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学校(含幼儿园,但不含党校、军事院校)教师(含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的子女,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享受3分照顾。
据了解,台湾户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福州二中台生班,享受10分照顾,也是今年新增的照顾规定。
【审核办理】各种加分证明,到哪里开具?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也可到福州市中招网www.fzedu.gov.cn/zzb下载)。考生或家长携带学校盖印的登记表、相关证件,于5月7日—11日到相关部门办理证明手续,到教育局开具证明的,学生或家长不单独办理,而由学校汇总统一办理。一些加分照顾项目的办理部门如下:
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初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比赛、市级以上的运动会获奖考生,国家二级运动员等:学校汇总到教育部门相关处室办理,其中市属学校送福州市教育局,县(市)区属学校送县(市)区教育局。
少数民族考生:带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市)区教育局中教处办理。
省、市见义勇为本人或子女:提供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证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理。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由公安、司法、人事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警因公牺牲或伤残证明,有效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由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或省监狱管理局办理。
烈士子女:提供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以及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烈属证明,到福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办理。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子女:提供相应证书和有效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到福州市总工会(劳模办)办理。
港澳同胞:携带本人照片1寸一张、港澳居民身份证和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港澳事务处办理。
台籍考生、台湾同胞及台商子女:到福州市台办办理。
残疾学生:携带残疾人证或指定医院体检证明,到县(市)区残联出具证明。
归侨学生、华侨(华人)、归侨子女: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外侨办出具证明。
军人子女:当地驻军(现役军人)子女由当地驻军部队出具证明;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提供福建省优抚对象优抚补助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由县(市)区民政局核实盖章;其他享受加分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由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作战部队的命令或从事相应岗位的证明、奖励证书以及考生户口簿,到福州市双拥办审核盖章。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持相关材料到户籍地人口计生局办理审核,今年还将名单汇总到公安部门进行协助审核,以确保不出现弄虚作假者。
福州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往届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获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加分不能累加,只能按最高一项加分来登记。今年将加大审核力度,避免弄虚作假的学生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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