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不得借口已与学校方面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限制或损害校园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工信部昨日(7月12日)在其网站发布通知,规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也不得将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等放在学生录取通知书中夹寄。
通知明确,排他性协议是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学校订立的、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独家进入校园提供电信服务的合同。主要表现形式有:在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期间,或允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促销活动的其他时间,要求学校禁止或者限制协议方的竞争对手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促销活动。
通知规定,未经用户同意,电信运营商不得在学校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SIM、UIM卡等)、业务宣传资料等。承建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时,也不能强制校园用户使用指定的电信业务或终端设备。
如有违反,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
通知还强调,电信运营企业不得借口已与学校方面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限制或损害校园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在当地学校新生注册报到、春季返校等重要时期,组织当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校园电信业务市场进行巡查,及时处置恶性竞争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升级。
此前,广东移动曾被爆出以“封校费”垄断了广东省高校的电信市场。即通过与高校签署排他性合作协议,致使其他运营商无法进入校园开展营销活动,从而占据了省内校园市场90%以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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